本报讯
日前,三门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强奸幼女案,被告人江某竟是受害人的亲生父亲。 江某今年44岁,是三门的外来务工人员,与妻女一起生活。14岁的女儿小江在学校读书。2006年暑假的一个上午,江某兽性发作,见女儿一人在家,用暴力相威胁,强暴了亲生女儿,还威胁她不准同母亲讲。之后,只要女儿独自在家,江某都不放过女儿。 2007年10月29日早上,江某再次对女儿实施奸污时,被妻子撞了个正着。愤恨的妻子带着女儿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。 江某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后,对女儿所述事实供认不讳。 三门县法院开庭审理认为,被告人江某已构成强奸幼女罪,依法判处江某有期徒刑7年。 |